您的位置:政府公告

关于开展“好婆婆”、“好媳妇”、“好邻居”评选活动的通知

http://www.hfzc.com.cn 来源: 日期:2010-8-23 10:57:03

    为大力弘扬和倡导宽容友爱精神,促进家庭、社会的和谐稳定,进一步引领广大妇女在构建宜居横峰、推进横峰快速发展中多作贡献,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县妇联决定在全县开展“好婆婆”、“好媳妇”、“好邻居”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本次评选活动紧紧围绕县委第十七届十二次(扩大)全会精神,通过开展“好婆婆”、“好媳妇”、“好邻居”评选活动,大力宣传受表彰女性事迹,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提升广大女性的综合素质,从而带动全民思想道德和文明素质的提高,切实加强全社会对和谐家庭重要性的认识,形成以家庭和谐促进和谐横峰建设的良好风尚,营造出宽容友爱、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机构

    成立横峰县“好婆婆”、“好媳妇”、“好邻居”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侯小仙任组长,县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苏监礼、县妇联主席陈华任副组长,县文明办副主任任娟、县妇联副主席李甜甜、县新村办专职副主任杨学春、县委宣传部宣传科长滕富明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县妇联主席陈华兼任办公室主任,县妇联具体负责组织开展评选活动的日常工作。

    三、评选范围

    在横峰生活,遵纪守法的优秀女性(包括户籍不在横峰,但在横峰工作1年以上的外来优秀女性)均可参与推荐和评选。

    四、评选时间

    2010年8月——11月

    五、评选条件

    1、“好婆婆”评选要求:

    能做到勤俭持家,正确处理家庭矛盾,家庭和睦,处事公正,不因家庭琐事发生口角,且邻里关系和睦;婆媳关系融洽,做到互相关心,互相爱护,互相帮助;能崇尚科学、解放思想,乐于接受新事物,接受并倡导新时代正确的价值观和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教育、支持家庭成员勤奋学习,积极工作,并能协同媳妇做好孙辈的教育工作。

    2、“好媳妇”评选要求:

    遵纪守法,勤俭持家,尊老爱幼,孝敬公婆,关爱子女,夫妻恩爱,努力学习,勤奋工作,在单位、乡镇(村、社区)具有良好的口碑;家庭民主和睦,家庭成员之间互敬互爱,姊妹互让,妯娌互谅;做到在家里是丈夫的好妻子,公婆的好媳妇,儿女的好母亲;能团结邻里,助人为乐,自愿为周围群众提供服务,自觉维护社区秩序和环境卫生。

    3、“好邻居”评选要求:

    家庭成员能够做到热爱祖国,自觉维护国家利益、集体利益,没有违纪违法行为;家庭成员洁身自好,不参与村落的纠纷事件,能积极劝解其他家庭不参与,维护村落和平稳定;家庭和睦,尊老爱幼,生活健康,在单位、乡镇(村、社区)内具有较高的认知度,受到其他家庭的尊重;在邻里之间遇事谦让,邻里有事能够互相帮助,助人为乐,热心公益,诚实守信;家庭成员崇尚科学,勤俭节约,珍惜资源,在社区爱护公共事物和环境,并能带动其他家庭参与,影响好。

    六、评选程序

    坚持群众评选与组织考核相结合的原则进行。为确保评选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此次评选分为民主推荐、审查筛选、群众投票、考核审定四个阶段。具体步骤是:

    1、民主推荐。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广泛发动,认真组织,开展民主推荐,并通过县各大新闻媒体发布活动消息,发动社会各界开展推荐。具体方法如下:

    ①组织推荐。采取各单位推荐和市民自荐(市民自荐可通过所在单位或辖区社区居委会逐级上报)的方式进行。推荐名单按照有关规定应在辖区和系统内公示,经各地各部门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在9月20日前报送到县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妇联)

    推荐名额分配:各乡镇(街道办、红桥场、新篁办事处)分别推荐好婆婆、好媳妇、好邻居候选人各2-3名,县委各部门、县直机关单位、驻横条管单位原则上推荐1—2名候选人。

    ②群众推荐。8月17日起在横峰电视台、《横峰报》、《横峰之窗》网站公布推荐评选办法,并开通推荐热线电话(0793-5782128),面向全社会征集横峰县“好婆婆”、“好媳妇”、“好邻居”候选事迹线索,接受广大市民推荐和个人自荐(市民推荐方法:发送邮件至电子邮箱:hfxfnlhh@163.com,寄送信件地址:横峰县妇联)。

    2、审查遴选。10月10日前县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推荐材料,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进行认真审查,从“好婆婆”、“好媳妇”、“好邻居”候选人中各确定20名正式候选人,并在网站上进行公示。

    对弄虚作假的推荐机构,其推荐人选视为无效。发现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违纪违法行为的人选,正在接受纪检监察、行政执法、司法机关调查的人选,以及经有关党政组织或主管部门认为不合适参评的人选,不作为候选人。

    3、群众投票。10月20日起在《横峰报》、《横峰之窗》网站刊登“好婆婆”、“好媳妇”、“好邻居”各20名候选人照片、事迹简介及选票;各地各部门各单位组织干部群众投票。投票活动持续10天;县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接收群众的平面媒体投票(平面媒体投票邮寄地址:横峰县妇联),同时设立公开咨询监督电话(5782128)。

    4、考核审定。11月上旬开始县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根据社会各界评议情况、群众投票情况及有关部门征求意见情况和实地考察,综合评审,确定横峰县“好婆婆”、“好媳妇”、“好邻居”名单各十名并进行表彰。

    七、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评选活动,要把此项活动作为弘扬宽容友爱社会新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有效途径以及平安家庭创建、和谐社区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发动,认真评选。

    2、重在过程,取得实效。要以推荐、评选横峰县“好婆婆、好媳妇、好邻居”为契机促进和谐横峰建设,使宽容友爱精神得到进一步弘扬。通过深入细致、扎实有效的工作,使推荐评选过程成为学习先进、不断提高城乡妇女文明程度和文明素质的过程。评选推荐工作要注重实效,保证将那些群众认可、事迹突出的优秀女性评选出来。同时,要认真对照标准,不要将“好婆婆”、“好媳妇”、“好邻居”狭义化,要将女性对家庭的奉献和对社会的奉献结合起来。

    3、坚持标准,严格程序。要严格按照推荐条件和程序,公开透明、严谨有序、优中选优,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真正把在当地具有示范作用的优秀女性推荐上来。要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对于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的,将严肃查处并取消推荐申报资格。要广泛了解社情民意,注意听取各界意见,坚持走群众路线,接受社会监督。

    4、加强协调,统筹推进。县各有关职能部门要配合做好评选活动的宣传发动、组织推荐等相关工作;县各大新闻媒体要积极做好对评选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全方位、多角度地报道活动情况,大力宣传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八、报送方式

    推荐单位填写好横峰县“好婆婆”、“好媳妇”、“好邻居” 候选人推荐表,盖章后报送县妇联。每位候选人除填报表格外,另附1000字以上的详细事迹材料及本人1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其它相关材料(如公开报道过的文字资料、表彰决定、奖励证书复印件等)附后。申报材料除书面材料外,须同时报送一份电子档(含1寸彩色免冠照片电子档)。联系人:徐俊君,联系电话:5782128,电子信箱:hfxfnlhh@163.com。

 

 

中共横峰县委宣传部

横峰县文明办

横峰县妇女联合会

2010年8月17日

   

(编辑:金鹏)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