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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江西频道8月18日电(康云清 卫华)“不准参与黄、赌、毒活动和涉足色情场所……不准信谣传谣、散播小道消息……”这两天,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管成了横峰县大街小巷百姓热议的焦点。
近年来,该县对干部在工作作风方面存在的“慢、混、散、满、浮、懒、庸、差”等方面的顽疾进行了严肃问责,包括正科级领导干部在内,共问责25起50人次,在转变干部工作作风上取得了显著成效。八小时内有监管,那八小时外的生活作风又该怎么管?近期,该县出台的《横峰县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文件,对这一问题作出了大胆探索。
该监管办法对适用对象、监管原则、监管内容、监管办法、违纪违规以及开展好该项工作的目的意义等作出了详细阐述。其中对“编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发表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一致的言论”等11项要禁止的内容作出了明确。
为使该项措施落到实处,该县一方面督促各地各部门单位负责人进一步加强对所在单位的领导干部管理,另一方面充分发挥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风监督员以及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多层次、多角度关注领导干部在八小时外的生活圈、社交圈,形成了领导干部“八小时内单位管、八小时外多层管”的监督机制。同时,建立健全了相应的监管机制,实行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管责任追究制,对群众通过网络、来信来访、举报电话等途径实名投诉的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违纪违规行为,由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受理,限期核实(反馈)情况,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予以相应处理。
(编辑:晓 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