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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大力弘扬和倡导宽容友爱精神,充分发挥基层群众中涌现出来的社会道德楷模在全县公民道德建设中的示范引领作用,营造宜居横峰的良好社会氛围,县文明委决定在全县开展以“平凡人物,感动横峰”为主题的横峰县“十大道德标兵”评选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活动宗旨
本次评选活动紧紧围绕县委第十七届十二次(扩大)全会精神,按照县文明委的统一部署,通过评选“十大道德标兵”,大力宣传和表彰先进人物事迹,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道德实践的热情,构建与新时期发展相适应的道德伦理和良好社会风尚,推动全社会形成知荣辱、讲正气、树新风、促和谐的文明新风,营造出宽容友爱、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机构
成立横峰县“十大道德标兵”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宣传部长侯小仙任组长,县委常委、副县长刘少旺任常务副组长,县人大副主任胡品鸿、县政协副主席杨茂兴任副组长,县文明委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县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苏监礼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县文明办具体负责组织开展评选活动的日常工作。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党组织亦应成立相应机构,负责各地、各单位、各行业、各系统的横峰县“十大道德标兵”候选人推荐和投票等组织工作。
三、评选范围
凡在我县范围内工作、学习、生活一年以上的工人、农民、机关干部、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驻横部队官兵、在校学生、城镇居民以及外来经商、创业人员;在外经商、创业、工作、学习、生活的横峰籍公民均可推荐申报横峰县“十大道德标兵”(已获得首届“感动横峰十佳文明市民”称号的,原则上不再作为参评候选人)。
四、评选条件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参加横峰县“十大道德标兵”评选:
1.助人为乐。长期主动给他人无私帮助,积极参加社会公益事业,赢得群众高度赞誉。
2.见义勇为。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勇于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在市民中和社会上产生较大影响。
3.诚实守信。在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中,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严格自律、履行承诺,享有很高的信誉。
4.敬业奉献。立足本职,爱岗敬业,艰苦奋斗,在提高服务质量、劳动效率等方面贡献突出,在平凡岗位做出不平凡事迹,影响广泛。
5.孝老爱亲。孝敬父母,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家庭和谐,事迹感人,群众颂扬。
五、评选的方法步骤
坚持群众评选与组织考核相结合的原则进行。为确保评选工作公开、公正、公平,此次评选分为民主推荐、审查筛选、群众投票、考核审定四个阶段。具体步骤是:
1.民主推荐。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广泛发动,认真组织,开展民主推荐,并通过县各大新闻媒体发布活动消息,发动社会各界开展推荐。具体推荐方法如下:
①组织推荐。采取单位推荐和市民自荐(市民自荐可通过所在单位或辖区社区居委会逐级上报)的方式进行。推荐名单按有关规定应在辖区和系统内公示,经各地各部门党组织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在8月25日前报送到县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文明办)。
推荐名额分配:各乡镇(红桥场、新篁办事处)各推荐1-2名候选人,兴安街道办事处推荐5-8名候选人,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驻横条管单位原则上各组织推荐1名候选人,外来经商、创业人员由县工商联负责推荐1-2名候选人。
②群众推荐。8月1日始在横峰电视台、《横峰报》、《横峰之窗》网站公布推荐评选办法,并开通推荐热线电话(0793-5782543),面向全社会征集横峰县“十大道德标兵”候选人事迹线索,接受广大市民推荐和个人自荐(市民推荐方法:发送邮件至电子邮箱:hfwmb@163.com,寄送信件地址:横峰县行政大楼六楼县文明办)。
2.审查遴选。9月15日前县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推荐材料,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进行认真审查,从全部人选中确定20名正式候选人,并在网站上进行公示。
对弄虚作假的推荐机构,其推荐人选视为无效。发现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违纪违法行为的人选,正在接受纪检监察、行政执法、司法机关调查的人选,以及经有关党政组织或主管部门认为不合适参评的人选,不作为候选人。
3.群众投票。10月10日始在《横峰报》、《横峰之窗》网站刊登20名正式候选人照片、事迹简介及选票;各地各部门各单位组织干部群众投票。投票活动持续10天;县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接收群众的平面媒体投票(平面媒体投票邮寄地址:横峰县行政大楼六楼县文明办),同时设立公开咨询监督电话(5782543)。
4、考核审定。11月上旬县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根据社会各界评议情况、群众投票情况及有关部门征求意见和实地考察情况,综合评审,拟定横峰县“十大道德标兵”名单,提请县文明委最终审定。
六、奖励方法
以县文明委名义进行表彰,并给获奖者颁发证书和奖品。
七、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把评选活动作为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推进荣辱观教育、弘扬宽容友爱精神、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有效途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动群众参与。
2、重在实效,重在过程。要以推荐、评选横峰县“十大道德标兵”为契机促进文明横峰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通过深入细致、扎实有效的工作,使宽容友爱精神得到进一步的弘扬和倡导,使推荐评选过程成为总结经验、改进工作、进一步提高文明创建工作水平的过程,成为学习先进、激励后进、不断提高城乡文明程度和公民文明素质的过程。评选推荐工作要注重实效,防止形式主义。
3、坚持标准,严格程序。要严格按照推荐条件和程序,公开透明、严谨有序、优中选优,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真正把在当地具有示范作用的道德模范推荐上来。要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对于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的,将严肃查处并取消推荐申报资格。要广泛了解社情民意,注意听取各界意见,坚持走群众路线,接受社会监督。
4.加强协调,统筹推进。县各有关职能部门要配合做好评选活动的宣传发动、组织推荐等相关工作;县各大新闻媒体要积极做好对评选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全方位、多角度地报道活动情况,大力宣传在我县精神文明建设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八、报送方式
推荐单位填写好横峰县“十大道德标兵” 候选人推荐表,盖章后报送县文明办。每位候选人除填报表格外,另附1500字以上的详细事迹材料及本人1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其它相关材料(如公开报道过的文字资料、表彰决定、奖励证书复印件等)附后。申报材料除书面材料外,须同时报送一份电子文档(含1寸彩色免冠照片电子档)。联系人:张鹏,联系电话:5782543,电子信箱:hfwmb@163.com
附:
横峰县“青松绿化”杯“十大道德标兵”候选人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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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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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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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事 迹 摘 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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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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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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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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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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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
传
部
、
县
文
明
办
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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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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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
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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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 |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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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主要事迹包括:1、曾获得的主要荣誉,2、主要先进事迹。
表格用A4纸,正反双面格式,表格内均用小四号仿宋体打印填写。
(编辑:金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