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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部门受理婴幼儿奶粉事件处置工作电话及提醒公众注意事项

http://www.hfzc.com.cn 来源: 日期:2008-9-24 8:50:30

    为做好我县婴幼儿奶粉事件处置工作,现将有关部门受理婴幼儿奶粉事件处置工作电话及提醒公众注意事项发布如下:

    一、县卫生局开通0793-5796179公共卫生公益电话,组织专家及时解答群众有关患儿医疗救治方面的疑问。也可拨打1307933283,直接联系医政科长童雨元咨询相关问题。县卫生局提醒公众:

    1、国家对食用含三聚氰胺奶粉的3岁以下婴幼儿,实行免费筛查和诊疗的政策。

    2、食用含三聚氰胺奶粉引起的婴幼儿泌尿系统结石治疗的筛查诊治并不复杂。筛查诊治工作实行分层、分级、分区域的原则,家长可携带患儿就近到户籍(暂住地)所在地的医疗机构进行筛查和诊断治疗。

    3、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负责患儿筛查、宣传工作,县人民医院负责患儿的诊断筛查和轻症治疗,设区的市级医院接收县医院转诊的需要进一步治疗的患儿,省级定点医院集中收治急、危、重症患儿。 

    4、家长携带患儿到医院诊治时,应自觉遵守医院的管理规定,按照医院预约挂号等工作安排,支持和配合医院的工作,共同维护医院正常的工作秩序,确保患儿得到及时有效的诊治。

    5、食用含三聚氰胺奶粉引起的婴幼儿泌尿系统结石治疗效果总体来说比较好,较小的结石,通过多饮水、勤排尿等方法,可以自行排出。即使是重症患儿,只要及时诊断、及时处理,绝大多数都是可以康复的。患儿家长不必恐慌,应消除不必要的疑虑。 

    二、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消费者申诉、举报电话12315,提醒消费者:凡购买到国家质检总局公布含三聚氰胺的不合格奶粉、液态奶,有实物和购货凭证,经销商不予退货的;或者发现经营者以各种形式仍在销售含三聚氰胺不合格奶粉、液态奶的,消费者可拨打12315向当地工商部门申诉、举报。也可拨打13870335118申诉、举报,联系人:赵保胜。

    三、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开通0793-5719193质量安全投诉、举报、咨询电话,消费者在知晓生产加工者生产加工含三聚氰胺的奶粉、液态奶的,或对企业生产的奶粉、液态奶有质量疑虑的,可拨打5719193向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进行投诉、举报、咨询。也可拨打13879322901进行投诉、举报,联系人:周祥春。

    四、县政府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协调我县婴幼儿奶粉事件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系电话:0793-5719362。也可拨打13767302878进行投诉、举报,联系人:吴焕章。



                           横峰县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0八年九月二十四日

(编辑:晓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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