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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鹏 黄柳云 徐涛报道:经过6天住院治疗,农村低保对象莲荷乡丁家村村民孙来娣剖腹产后康复回到家中。由于孙来娣既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又是民政部门的农村医疗救助对象,出院后,按照相关比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为她实际报销了2792元;县民政局又给她发了200元的医疗救助卡。自从我县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与农村医疗救助体系的“无缝衔接”之后,像孙来娣这样的困难农民可以同时享受两种医疗保障,大大减少看病支出。提起这些,孙来娣的丈夫脸上挂满了笑容:“ 我们这次一共用了2900元钱,现在政府给我们报了2900,等于没去钱。对于象我这样的困难家庭来说,这个政策真的很实惠,以后看病我们再不顾虑了!”
2007年,我县“新农合”参合人数达13.2985 万人,参合率为87.84%。其中,属于低保对象(含五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含“三属”、失散老红军、老复员军人、残疾军人)和社会“三无”人员的有12437人。一直以来,这些困难农民救助程序较为复杂,看完病要经过较长时间才能报销医疗费,农村困难群众往往因为垫付不起治疗费用而不敢就医,大病小治,小病拖着。为解决这一问题,我县把“新农合”和农村医疗救助衔接起来,让困难农民看病既便宜又方便。县里建立和完善《横峰县农村困难家庭医疗救助试行办法》,进一步规范救助审批程序,逐步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管理。同时,在“钱”上实现衔接。重点优抚对象、革命“五老”人员、农村低保户、五保户其个人缴纳的10元费用,由县政府给予支付。此外,我县还提高了恶性肿瘤、尿毒症、白血病等重症的补助标准,由6000元提高到10000元,并在民政局设立了农村医疗救助基金专户和重点优抚对象医疗救助基金专户,专门办理资金的核拨、支付和发放等业务,确保专户储存、专项管理、专款专用。2007年共救助对象1758人次,发放救助金约168万元。
县卫生部门也充分调动医疗机构资源,将“新农合”定点服务的县(社区)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纳入农村医疗救助服务单位,为农村困难群众搭建起便利的医疗服务网络。2007年,我县积极投入资金建立起“新农合”信息系统,现场结报网络覆盖到全县16家定点医疗机构的结报窗口,为所有的定点医疗机构配备了专兼职专管员,为参合农民提供住院补偿申请、提供现场结报业务。2007年,全县共接受参合对象住院补偿申请9076人次,住院医药费1507万元,实际补偿额为424万,人均补偿额为467元,平均补偿率为28%。2008年,我县“新农合”工作由试点转入全面推进阶段。到目前,参合人数已达13.626万人,登记参合率达90%。
编辑:金鹏 |